狼掐辣妹臀 筆錄才知男兒身

【李文正╱台北報導】台北縣一名色狼前天搭乘台鐵電聯車時,在板橋站發現一名短裙辣
妹上車,竟然猛摸臀、摟腰大吃豆腐,當辣妹在桃園站準備下車時,色狼竟還把握最後機
會,猛力掐臀;辣妹氣不過,與一旁男性友人聯手將他扭送警局,報警說:「我不想被發
現男扮女裝才不出聲,色狼竟然得寸進尺。」色狼才知對方竟然是男扮女裝,大嘆:「怎
麼會這樣!」


「怎麼會這樣」

警方調查,嫌犯吳一清(五十二歲)家住北縣貢寮鄉,他前天下午從福隆站搭乘往新竹湖
口的電聯車,於板橋站發現變裝短裙辣妹的被害男子(年約二十歲)上車,因對方長髮飄
逸、著迷你百褶裙,吳嫌誤以為是辣妹而伸鹹豬手,警方訊後將他依強制猥褻罪嫌偵辦。
被害人報案說,他與朋友要到桃園遊玩,吳嫌趁車廂人潮擁擠對他伸鹹豬手,摸臀、摟腰
大吃豆腐,時間長達五分鐘,當時他認為若當眾揪出色狼,他男扮女裝行徑將曝光;未料
吳嫌卻食髓知味,在電聯車進入桃園站,他準備下車時,又被吳嫌掐臀,他忍無可忍才與
友人將吳嫌扭送警局。

警方指出,警方獲報時,本以為是女子遭色狼侵犯,直到被害人做筆錄時拿出身分證,色
狼與警才知被害人竟是男扮女裝。被害人氣憤說:「我不想被發現男扮女裝才不出聲,他
竟得寸進尺。」吳嫌傻眼,嘆說:「怎麼會這樣!」哀求警方減輕刑責,但不論男對男、
男對女或女對女伸鹹豬手,都構成強制猥褻罪,訊後將吳嫌依法送辦。

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IssueID/20090706/art_id/31763593


以下來自苦主在ptt的心聲


關於色狼掐臀的事情 我是苦主

但是記者寫的事情卻事實完全不服

第一、並沒有給他摸五分鐘,我有閃躲卻沒用,之後變本加厲我才開始打他

第二、我當天的穿著根本不是什麼短裙辣妹裝扮

根本也沒有說過[我不想被發現男扮女裝才不出聲,他竟得寸進尺]

因為我不是男扮女裝呀,只是著普通的牛仔褲加運動外套而已

原本以為頻果能夠幫忙,沒想到遇到腦殘記者加油添醋

不懂為麼記者會寫出這種東西......

 

是他嗎??

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chi79119

還是他?

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jolin5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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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talie11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