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迴搞軌案 陳氏紅琛為他殺 【7/6 17:32】
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一年多未開庭的搞軌疑案,由於法醫研究所第二次鑑定報告出爐,證實陳氏紅琛死因為意妥明和酒精混合中毒死亡,並認定為他殺,排除蛇毒中毒,二審今天下午開庭審理,被告李泰安否認犯案。

 據了解,94年至95年間,被告李泰安、李雙全(死亡)兄弟涉嫌多起破壞南迴鐵路鐵軌案,被屏東地院依共同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,上訴高雄高分院後,改判有期徒刑18年,准予20萬元交保。

 李泰安不服提起上訴,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,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,院方去年四月底開庭後,由於法醫研究所第二次鑑定報告一個多前完成,今天下午進行審理庭,相隔一年二個多月。

被告李泰安 否認犯案

 院方指出,依據法醫研究所第二次鑑定報告,李雙全妻子陳氏紅琛因意妥明和酒精混合中毒死亡,排除蛇毒致死,並認定為他殺,但被告李泰安堅稱未參與搞軌案,與他毫無關係,否認犯行。
 
 
 
 
 
南迴搞軌案 陳氏紅琛死因 意妥明+酒精
 
 
喧騰一時但漸被遺忘的南迴搞軌案,更一審有重大新發現!法醫研究所鑑定陳氏紅琛死因是「意妥明」加上「酒精」中毒致死,認定是他殺;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六日下午開庭審理,李泰安仍否認犯案,堅持未參與,律師認為法醫應只對資料判斷,不應侵犯法官的審判權。全案辯論終結,定於七月卅日宣判。

南迴搞軌案,高分院昨天再開庭審理,合議庭提出法醫研究所第二次鑑定報告,指陳氏紅琛死因,是服用大量意妥明加上酒精,兩者服用會產生中毒,排除蛇毒因素,鑑定結果是他殺。

 法官並問李泰安有無問題?李泰安說,「結果無法接受」,辯護律師吳漢成指出,法醫研究所已預設立場,法醫不是審判長,卻犯下嚴重謬誤,侵犯法官的審判權。

吳也指出,既然身上有酒精,為何當時將人抬上救護車時沒人聞到,而且意妥明加上酒精會讓病人產生激烈疼痛,大喊尖叫,也不會造成胸部大量出血死亡,和結果並不相符。

承辦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認為,鑑定結果是中毒,顯然李雙全利用空檔趁人不注意,注入意妥明;他也指出,李雙全在九十五年三月十五日訂購意妥明,因為之前買的被李泰安的老婆清冰箱時丟掉了。

蔡榮龍說,陳氏紅琛沒有精神疾病,沒必要服用意妥明,當時有證人看見陳氏紅琛上車前,在車站地下道無法行走,由李雙全攙扶,上車後一路昏睡,連翻車後還在睡,且事後為何李當初買的卅顆意妥明全數不見?

李泰安則對涉嫌搞軌、協助殺害弟媳陳氏紅琛詐領保險金,及李雙全買意妥明讓弟媳服用等犯罪事項,全盤否認,仍堅稱未參與。

     審判長蕭權閔又問李泰安,為何兩次出軌,兩次陳氏紅琛都受傷,又兩次都加保?他回說,「不能因為這樣就說我有關係」。

     南迴鐵路搞軌案,李泰安被屏東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,二審高分院改判有期徒刑十八年,並准予廿萬元交保。李泰安不服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被告上訴質疑共犯黃福來的測謊鑑定證據有問題,原判決未進一步說明,有關陳氏紅琛死因判斷,應再調查確認,將全案發回高分院更審,七月卅日宣判。

 

文章來源:中時電子報 http://showbiz.chinatimes.com/society/0,5247,50303028x112010070700160,00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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